日本探亲签证
¥1000起
¥1000起
1. 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,所有签证申请获准与否取决于日本领事馆;
2. 申请人须如实提供和填写各种申请材料;
3. 请勿钉申请表和材料,在递交申请时请除去书钉;
4. 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日本领事馆,无论签证申请获准与否,本中心所收取的服务费恕不退还;
5. 领事馆在审核时,根据需要有可能追加材料。若申请人预先购买了机票而签证未能正常签出,本中心概不负责。
一、申请签证必备材料
1. 因私护照(有效期半年以上,持照人签名处有本人签名);
2. 签证申请表(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、中文填写并签名);
3. 名单表一份及相片一张(45mm*45mm白底彩照,三个月内免冠近照);
4. 关系公证书原件一份(与在日亲属的关系,有效期为三个月);
5. 身份证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份;
6. 在日担保人需提供(都需要原件,有效期均为三个月):1)《身元保证书》;2)记载有年收入的《纳税证明书》或《课税证明书》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《确定申告书控》(若已通过国税电子申告、纳税系统【e-tax】办理税务申报手续,则可提交办理手续时领取的【受理通知】及【确定申告书】)。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,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);3)住民票【记载事项内需显示家庭成员间的亲属关系】※非日本籍人士记载事项中不可有【省略】:4)有效的在留卡(外国人登陆证明书)的正反面复印件(担保人为非日本籍);5)在职证明(由日本担保人公司出具,公司法人可用《会社登记簿謄本》原件;私营业主可用【营业许可证】或【确定申告书控】的复印件);
7. 在日亲属需提供(都需要原件,有效期均三个月):1)《邀请理由书》;2)《滞在日程表》;3)住民票【记载事项内需显示家庭成员间的亲属关系】※非日本籍人士记载事项中不可有【省略】:4)有效的在留卡(外国人登陆证明书)的正反面复印件(担保人为非日本籍);5)在职证明或在读证明(公司法人可用《会社登记簿謄本》原件;私营业主可用【营业许可证】或【确定申告书控】的复印件);
8.其它有关证明(根据需要提交如医院诊断书、婚宴场所预订书、受验票复印件等);
注:所有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,否则,请在提供原件的基础上,多附上一份复印件。
微信扫一扫
关注天元旅游网